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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王科同志继续担任驻村 第一书记的决定
关于选派王科同志继续担任驻村 第一书记的决定
[ 来源: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党群部门]
2018-03-29
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充实定点扶贫单位和帮扶力量的通知》(琼扶发﹝2016﹞2号),以及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年度考核准备工作的函》(琼扶办函﹝2016﹞33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2018年第三次党委会研究决定,选派王科同志继续担任驻村(海南省定安县龙湖镇里变村)第一书记。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驻村期间,原辅导员(含带班费)薪资待遇不变,并每月伙食补贴1000元,交通补贴1200元。
附件:驻村第一书记岗位职责(修订)
中共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会
2018年3月20日
附件:
驻村第一书记岗位职责(修订)
1.落实完成我校在定点扶贫村的扶贫工作任务;
2.执行上级扶贫领导机构对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要求;
3.接受学校对扶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负责处理我校驻定点扶贫村的扶贫日常事务;
5.参加地方组织的扶贫工作会议,向学校扶贫办或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反馈会议精神;
6.协助组织各帮扶责任人开展好对应户的帮扶工作;收集整理各帮扶责任人开展扶贫工作的扶贫工作日志,交村委会和学校扶贫办存档,每月更新扶贫手册台账;
7.了解贫困户的情况,发现问题向学校扶贫负责人汇报;
8.每周向学校扶贫办或向分管扶贫工作的校领导汇报上周的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特殊情况,可随时报告);
9.负责撰写与定点扶贫工作相关的材料以及报送工作;
10.协助该村委会做好扶贫的相关工作,以及参与该村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