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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
[ 来源: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党群部门] 2015-12-11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求

    (一)发展党员是学校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在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党培养青年、赢得青年的重要途径;是高等学校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工作;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一代新人的迫切需要;是以党建为核心,全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最为有效的途径。把大学生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有利于营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政治氛围,完成好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项根本任务;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挡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在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认真研究我校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作为我校党组织一项最重要的任务,统一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以积极而慎重的台服切实抓好青年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

    (三)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和原则

    1.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2.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3.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4.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规定的程序,认真负责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

    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申请入党人”阶段

    1.提出入党书面申请

    要求入党人必须自觉自愿地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申请书交给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党支部,不递交入党申请书者,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党支部考察、校党校培训、校党委批准,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推“优”程序

    根据党委组织部下达的推“优”计划数,在党总支、党支部和团委的领导下,下达到各个团支部(班级)。每个学期推荐一次,新生第二学期开展推“优”工作。

    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团支部委员会绝少写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情况,团员大会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认真填写好《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报系、部团总支审查。

    ƒ团总支召开委员会,组织人员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调查了解,看是否符合条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批。

    ④校团委召开委员会,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批,审批前要进行重点抽查,签署推荐意见后,返回到各个党总支、党支部。

    ⑤推优共组要做到公平、公正,通过推优促进校风、学风和班风建设,激发学生的政治热情和进取精神。

    (2)推“优”条件

凡年龄在18-28周岁,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自愿申请入党,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是:

    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坚决拥护并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

    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

    ƒ能够出色完成所在岗位上的学习、工作任务,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

    ④在学校建设以及所属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党校集中培训

    党组织接到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后,要进行审查,确定能否参加党校集中培训,并把参加党校集中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上报党委组织部。党校培训每个学期举办一次,主要是对推荐的学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知识以及形势政策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内容。并举行严格地结业考试,考试是否合格,作为能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之一。

    4.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根据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党校培训的情况,党支部要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上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二)“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做好五项工作

    1.党支部制定培养联系人,按季度填写《考察表》

    申请入党人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并结合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养教育计划。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一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准确的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点和缺点,鼓励和帮助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二是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向党组织提出加强培养和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实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的具体措施。三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每季度要及时如实地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四是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条件时向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并继续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

    2.递交自传和思想汇报

    自传,是入党积极分子把自己走过的生活道路、经历、思想烟标过程等系统而又有重点地用书面语言向党组织汇报的一种形式,使党组织全面地、历史地、系统地了解入党申请人的重要材料,也是党组织审查、吸收新党员必须具备的材料之一。

    自传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的基本情况及成长经历。个人的基本情况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名族、出生年月日、家庭出生、现任职务、入团时间、家庭详细地址、现所在单位(系、部、专业、班级);成长经历要从小学到现在为止,要写清起止年月,在何地、何部门工作或学习,任何职,证明人是谁。

(2)个人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分阶段写明思想演变的过程。通过对思想演变过程的反思和回顾,结合自己的成长进步经历,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家庭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包括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要写清楚称谓、姓名、年龄、在何处何单位任何职、政治面貌等情况。

思想汇报,是入党积极分子每三个月主动地把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用书面的语言向党组织汇报的一种形式,是党组织及时了解入党申请人情况,及时进行教育和帮助的重要材料,是吸收新党员必备材料之一。

思想汇报具有阶段性和相对完整性。一般是就某一特定时期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情况向党组织汇报。主要写自己有哪些收获和进步,取得哪些成绩,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今后如何打算。因此,思想汇报要结合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和学习的成绩、新的形势、国家大事、生活实际、困难和挫折来谈自己的思想和打算。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满一年(或一年以上)时,党支部准备将其列为发展对象之前,要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形成书面材料,这也是吸收新党员的必备材料之一。由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参加座谈会的党内外群众不得少于7人,党支部要如实作好记录。记录的内容要写清楚召开座谈会的时间、地点、议题、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名单、发言要点以及参加人员的签名等。会后将记录整理存入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

4.政治审查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主要有如下几项内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具体看在执行学院党政组织的决议、决定等方面的情况);

(2)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整治情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要有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成年的除外);

5.党支部讨论确定列为发展对象,报党委审批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政治审查,经支部委员会(不舍支部委员会的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同意(设立党总支的单位要经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三)发展对象阶段

党委审批确定为发展对象,要做好五项工作。

1.张榜公示

(1)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张榜公示一周,公示的内容:

公示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职务等。

党支部培养教育情况。主要有写入党申请书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培养人、培养情况等。

ƒ公示单位的联系人、电话号码,党委组织部电话号码。

(2)公示中做好三件事

收集意见。公示期间党支部或党总支制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意见。

处理及反映意见。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公示情况。公示后有意见的,属发展对象的问题,由党支部派人调查核实;属党支部或党员的问题,由上级党组织派人调查核实。然后根据调查结果,经上级党组织研究,决定是否讨论发展对象入党的问题。

ƒ记载公示结果。公示结束后,各党支部填写好《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并将此表作为发展党员材料之一存入档案。

2.填写《入党志愿书》

经公示合格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1)入党介绍人要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2)要严格按照《入党志愿书》上说明中的要求填写。

(3)党支部审查《入党志愿书》。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接受预备党员的程序: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3)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拒收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4.党委审批前的谈话

党支部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后,报党委审批,审批前党委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的要求是:

(1)审阅发展对象的全部材料,了解被谈话人的全面情况。

(2)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4)将谈话的情况和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5.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预备党员阶段

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具体有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党总支或党支部举行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2.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贪心、集体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3.预备党员向党支部递交书面思想汇报,至少每半年一次。

4.预备期满,预备党员须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

5.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6.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决议,报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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